江西银行2025年业绩重回下滑趋势,六次被罚款。今年伊始就已经有三项处罚。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3日讯 江西银行(01916.HK)近日公布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业绩。2025年,江西银行实现营业利润90.28亿元,较上年下降21.89%。该行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9.65亿元,同比下降8.74%。 2025年,江西银行业绩预计将重回下滑趋势。此前,江西银行扭转了2024年业绩下滑的趋势。江西银行2022年和2023年营业利润分别为127.14亿元和112.97亿元,同比变化分别为14.08%和-11.15%。同年净利润16.1亿元。 、10.74亿元,比上年分别减少24.20%和32.90%。该行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5亿元和10.3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同比分别下降25.15%和33.13%。江西银行报告期末不良贷款率为2.00%,比上年末下降0.15个百分点。 2025年,江西银行及其子公司共被处以6笔罚款,共计383.2万元。 2025年4月11日国家金融监管局网站公布的国家金融监管局凭祥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平津监行决字[2025]2号)显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勇先生(时任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参与处置违法违规行为。中国的拖欠贷款。违反规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萍乡监管分局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40万元罚款,陈勇受到警告、罚款7万元。2025年6月1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公布的国家金融监管局吉安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称,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及相关人员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违规办理银行承兑垫款、虚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分局对江西银行吉安分行处以120万元罚款。并对廖学军、吕凤梅、郑晓敏、赵凯、宋丽玲、胡湘琴等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4万元。 2025年10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分行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信息。公布披露表格(Sujin Ginkata Kakuko [2025]第1-4号)。这表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能遵守所需的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反网络安全管理标准。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咨询等相关管理规范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分行给予其警告,并罚款67.2万元。阮某民(时任江西银行苏州分行合规部副主任)被罚款3.5万元。于武东(时任江西银行苏州分行相城分行行长)被罚款5000元。曹先生(时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相城分行客户经理)被罚款5000元。江西省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赣银刑[2025]34号、35号、2025年10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的《关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和管理规定的违规行为》显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和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106万元罚款。江西银行赣江新区分行综合金融部总经理徐牧被罚款1万元。时任江西银行赣江新区支行客户经理的周猛被罚款1万元。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2025年12月12日公布的江西省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银行南昌百宜支行及相关人员的贷款管理工作不规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江西监管局对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处以30万元罚款。孟锐被永久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马建东受到警告,肖俊武受到警告并罚款6万元。另外,2025年7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网站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干银星爵字”[2025]31-33号)显示,进贤瑞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彭某(时任进贤瑞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被罚款1万元。胡某(时)进贤瑞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负责人)被罚款1万元。根据江西银行2024年年报,江西银行持股69.5%。自年初以来今年以来,江西银行已被处罚3次。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国家金融报》3月13日公布的国家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银行萍乡分行及相关人员未妥善管理贷款,违规发放个人贷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凭祥监管分局对江西银行凭祥分行处以7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刘晓丽、徐波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10万元。随后,他对相关责任人杨其旺、刘孔义给予警告。 2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街雷特分局共被罚款70万元。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管理人员不存在贷款管理业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对江西银行罚款30万元,并对欧阳新华、陈勇给予警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馆支行及相关人员未严格审查银行承兑业务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对江西银行南昌营滨岛支行处以40万元罚款。王军被罚款40万元。尹某、范波受到警告、罚款共计13万元。 1月21日,国家金融监管局网站公示福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广昌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有以下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州监管分局决定对广昌南岸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对吴子鹏、陈登富先生给予警告。江西银行财报显示,江西银行拥有广昌南银行30.00%的股份。
(编辑:田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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